日前,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河南省2019年度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方案》,对2019年度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作出安排,要求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、落实责任、扎实推进,绿色矿山遴选报送工作有序开展。
河南厅明确了家级绿色矿山的遴选原则和,并明确矿山企业存在采矿许可证、安生产许可证证照不齐,当前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异常名录,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,矿山废水、废气(粉尘)排放不达标,矿山危险废物贮存或处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等10种情形的,不得参与绿色矿山遴选。
河南厅根据绿色矿山服务团前期工作成果,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绿色矿山建设实际,参考各地上报的未来两年拟建绿色矿山数量,综合考虑矿山企业集约化、规模化程度,省初步选报矿山企业95家。
河南厅明确了绿色矿山遴选程序和时间节点,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服务团应根据企业需要,提供要的帮助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企业自评估报告后应进行初审,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。评估原则上从绿色矿山服务团成员中择优抽选。
河南厅强调,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保障和协助工作,对报送资料要严格审核,遴选出一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山,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实质性。
来源:河南省自然资源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