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
核心业务
产品中心
客户案例
服务支持
品牌鼎力
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行业动态

河南自然资源厅:十种情形不得参与家级绿色矿山遴选

发布日期:2019-07-29 编辑:中誉鼎力

日前,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河南省2019年度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方案》,对2019年度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作出安排,要求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、落实责任、扎实推进,绿色矿山遴选报送工作有序开展。

河南厅明确了家级绿色矿山的遴选原则和,并明确矿山企业存在采矿许可证、安生产许可证证照不齐,当前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异常名录,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,矿山废水、废气(粉尘)排放不达标,矿山危险废物贮存或处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等10种情形的,不得参与绿色矿山遴选。

河南厅根据绿色矿山服务团前期工作成果,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和绿色矿山建设实际,参考各地上报的未来两年拟建绿色矿山数量,综合考虑矿山企业集约化、规模化程度,省初步选报矿山企业95家。

河南厅明确了绿色矿山遴选程序和时间节点,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服务团应根据企业需要,提供要的帮助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企业自评估报告后应进行初审,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。评估原则上从绿色矿山服务团成员中择优抽选。

河南厅强调,绿色矿山遴选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保障和协助工作,对报送资料要严格审核,遴选出一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山,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实质性。

来源:河南省自然资源厅

上一篇:湖北荆州建筑石料矿山专项整治:年产小于30万吨石料厂面停产整治
下一篇:石灰石矿山开采投资,这些知识你了解吗?

客户案例

相关设备

相关知识

为我选型并报价

已有2632人成功参与

细节问题可微信交流:183360655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