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建立安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》,要求省各市、县(市、区)要坚持“安快速、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生产打非治违责任,明确工作任务,完善工作制度,统一工作,严格监督问责,形成统一导,部门依法实施、社会广泛参与的“打非治违”工作机制。
意见中突出煤矿、非煤矿山等行业和域,要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,依法查处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,关闭未取得安生产许可和不具备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,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,遏制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安事故,省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。
河北省土资源厅配套印发了《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以石家庄、承德、张家口、秦皇岛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邢台、邯郸等市矿产资源相对集中的县(市、区)为,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、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。
对无证开采矿山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;对持过期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、开采和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矿山,要依法从严查处。对拒不停止开采,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,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对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,要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,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,封堵越界井巷;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,吊销采矿许可证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严格整顿关停屡禁不止或责任主体灭失的违法开采行为。该厅要求各级土资源部门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矿区、矿山(点)进行拉网式排查,排查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。对屡禁不止或责任主体灭失的无证矿山(点),要及时报请当地,采取联合执法、专项执法等方式坚决打击。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企业,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,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,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,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求刑事责任,重大案件挂牌督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