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土资源厅遵循绿色发展理念,积实施矿山复绿系列工程,治理矿山总面积约1.2万公顷,使区14个市县约80万人受益,有力了欠发达地区矿山环境和经济发展。
宁夏于2004年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,以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为,先后实施了惠农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、西吉县城葫芦河砂石矿区环境治理、青银高速公路临河至水洞沟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51个项目,总投资约10.1亿元,并出台了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》、《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金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,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宁夏土资源厅以历史遗留老矿山、闭坑矿山和无责任主体的矿山为主要对象,以分布在“三区两线”(即自然保护区、重要景观区、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、河流湖泊)可视范围内且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的矿山为治理,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进行统筹规划。
同时,该厅还开展了区非煤矿山开采破坏程度和现状调查,制订了《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(2016年~2020年)》,了37个治理项目,其中治理工程20个,总投资约4.72亿元。该方案明确,新建和生产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治理,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家和自治区财政出资进行治理,到2020年治理率要达到85%。